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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邀贵单位作为XX市“强国复兴有我”主题歌展演 属地承办单位的函

2026-09-27 21:56 字体:

 
尊敬的________单位:
根据中央宣传部等21部门2026年“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安排,《中国企业报》集团、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企业文艺工作委员会将在XX市举办“强国复兴有我——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唱响企业奋进之歌”企业主题歌暨红色歌曲地方展演活动,现诚挚邀请贵单位作为属地承办单位。
活动面向属地国企、民企、专精特新等企业职工,分红色歌曲、企业主题歌两个赛道,企业免费参演,不搞专业竞技;同步开展企业调研摸排,优秀节目推送全国企业主题歌专项赛。
承办方可获得本次地市活动授权、全套方案模板、集团全媒体宣传支持;承办方承担展演全部落地直接成本,并按协议支付合作服务费,负责场地、现场执行、安保消防、属地宣传、节目报送初审、台账资料归集,严禁向参演企业摊派费用。
如贵单位有意承接,请联系活动工作处。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顺颂商祺!
《中国企业报》集团
2026年9月3日
责编:国湘
责校:向东
审核:江金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