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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舆情的生成逻辑与治理路径电视剧舆情的生成逻辑与治理路径

2026-07-19 03:05 字体:
近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常务理事牛梦笛,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陶语嫣在《传媒》2026年第12期刊发文章《电视剧舆情的生成逻辑与网络生态治理长效路径》。

文章提出,面对算法推荐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嵌入重塑电视剧舆情生态的现状,应以“引导优先、协同共治、全周期管理”为原则,从内容生产、平台治理与协同联动三个维度构建长效治理路径。

全文如下:

网络文明建设背景下,电视剧舆情治理是一个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话题。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为新时代网络文明建设提供了顶层指引。党的二十大报告亦明确提出“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的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进一步对“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作出安排,明确要求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上述政策文件共同构成了当前网络空间治理的制度框架与基底,也为电视剧舆情治理提供了明确、清晰的政策依据。

电视剧作为大众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其网络舆情的生成与演化深刻影响着网络空间的秩序走向与文化生态的稳定性。与此同时,算法推荐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不仅使舆情信息传播时间愈发缩短,也让舆情的构成要素日趋复杂,预判走势与精准干预的难度随之倍增。

进一步看,理解电视剧舆情的生成逻辑,需要把握其所处的媒介生态背景。媒介形态的演进历经大众传播、网络传播、社交传播到智能传播的递进式跃迁。在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上,基于大数据与用户画像的算法推荐已成为信息流动的核心机制,信息分发的逻辑由以往人的主动检索演变为平台定向推送。人工智能技术以低成本、高效率的内容生成能力持续介入,内容生产的准入门槛大幅降低,电视剧舆情所嵌入的整体信息生态随之加速变形。技术逻辑的演变也从根本上改写了电视剧讨论的形态。短视频、直播切片与二次创作(以下简称“二创”)成为评价与传播的主要载体,复杂的剧情与社会议题在反复切割与视觉化呈现中日渐碎片化,情绪共鸣的扩散速度远超理性分析的生长空间。与此同时,算法在迎合个性化偏好的过程中,也在悄然强化同质内容的聚合与“回音壁效应”,跨群体对话的空间持续收窄,局部争议借助平台流量机制层层放大。

面对上述媒介生态的深层变局,笔者尝试以“内部动因、外部催化、主体博弈”为分析框架,拆解电视剧舆情的生成机制。其中,内部动因指向剧集本身的价值导向、艺术质量与争议触点;外部催化聚焦平台算法与社群传播如何将舆情推向更大的烈度;主体博弈则落在主流媒体、制作方、播出平台、网络红人、粉丝群体之间的角力与协商。循此框架,本文进一步分析当前治理实践的结构性困境,探寻可落地的长效治理路径。

一、电视剧舆情的生成逻辑与传播特征

电视剧舆情的生成是内容本体、传播环境与参与主体三者交互作用的产物。一部剧集从上线到引发舆论风波,表面上看是某个情节或台词触发了观众的情绪,但若深入其内在机理便会发现,争议话题的浮现只是整个链条的起点,平台算法的分发逻辑、社群圈层的解读方式以及多元行动者的利益博弈,共同构成了舆情从萌芽到扩散的完整图景。

1.剧集内容的争议触点与价值导向。舆情从何而来?归根结底要回到剧集本身去寻找答案。内容的品质与价值取向,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决定了这部剧将面对怎样的舆论走势及其烈度强弱。其一,内容的争议性往往是点燃舆情的“第一把火”。历史剧对史实是否足够尊重,职场剧是否游离于真实职场之外,言情剧传递的婚恋观念是否与现代价值观相冲突,这些都可能在一夜之间引起大规模的质疑与讨论。其二,剧集与社会情绪的共鸣程度,从根本上决定着舆情的情感底色。当一部剧的选题立意与价值表达能精准回应教剧集内容形体系为纽带情转负,彼此情的演变节奏?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审视治理链条上各关键环节的实际运转状态。制作方的被动应对、平台的算法两难、粉丝生态的理性失衡,这些问题并不孤立,而是相互缠绕、彼此强化。下文从制作方、平台方和粉丝生态三个维度,逐一展开分析。

1.制作方:全周期暴露与被动应对的困境。随着舆情风险从播出期的单点爆发向覆盖立项、制作、宣发、收官全周期蔓延,制作端的压力显著上升。然而,当前制作方在应对舆情方面普遍处于被动状态,这一困境源于行业规则缺位与风险预判机制不健全两个层面。在行业规则层面,演员署名顺序、戏份分配、敏感内容尺度等合同条款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各方之间的争议与摩擦往往旷日持久。目前,三协会发文规范电视剧演员署名,对这一行业症结的解决有极大促进作用。平台的内容风控口径也缺乏稳定的可预期性,制作方难以在明确的规则框架内进行创作决策。在风险预判层面,粉丝群体的权力外溢使制作端始终面临较高的舆情压力。剧本内容的提前泄露、针对已披露创作信息的指控,往往迅速在社交媒体上发酵,使制作方陷入被动回应的局面。与此同时,多数项目尚未建立起监测、研判、回应、复盘的标准化流程,也往往缺乏与主管部门的前置沟通,使得舆情应对普遍停留在事后处置层面,难以实现有效的前端干预。

2.平台方:算法逻辑与价值引领之间的张力。平台治理总体呈现“指标驱动、底线管理”的运作范式。内容依照完播率与互动量进入流量分发池,发生舆情争议后以降权、撤榜、下架等手段介入“降温”。这一模式同样存在内在缺陷,大量处于灰色地带的内容会沿着“热度优先”的逻辑自然扩散,治理行为先天滞后于舆情演化。

平台在界定“正常讨论”与“违规互撕”的边界时,往往难以形成清晰且可操作的标准,执行尺度的不稳定性又会为舆情争议提供新的触发点。技术手段的局限性进一步削弱了平台的治理能力。以谐音、隐语、拼接等方式规避审核的内容大量存在,自动化识别难以准确把握语境,退回人工判断却又面临成本高、标准难统一的现实困难。

3.粉丝生态:组织化动员与理性自治的失衡。粉丝群体是电视剧舆情场域中动员能力极强、同时不确定性极高的行动主体。粉丝生态在组织动员层面可以做到高效响应,但理性自治机制却严重缺位。比如,后援会与核心粉丝(大粉)在资源整合、话题控评、集体举报等环节已形成高度娴熟的操作体系,可以迅速动员内部成员,然而跨圈层的理性对话渠道与机制往往很难建立。加之平台互动激励机制天然偏向情绪化内容,极端表达更易获得传播回报,非理性行为由此陷入自我强化的循环。这一失衡态势在茧房化的传播结构中被进一步放大。超话小组、粉丝群组等圈层结构使同质观点在内部反复强化,形成对外部信息的认知屏障。官方的澄清声明在这一认知壁垒面前往往难以“穿透”,事实在情绪弥漫的舆论场中的存活空间持续收窄。

将三个层面的困境放在一起审视,其背后有共同的根源:电视剧的内容品质与价值导向本就难用整齐划一的标准去衡量;平台的流量逻辑与把关责任持续错位;粉丝的组织化动员能力日益增强,理性自治却严重滞后。这些症结意味着,有效的治理很难仅靠单一主体层面的努力来突破,走向多维协同才是打破困局的现实方向。

三、网络生态治理长效路径的构建

网络生态治理路径的设计必须与问题的结构相匹配。因此,长效治理路径的构建需从内容生产、平台治理与制度协同三端同步推进,以系统性的机制设计回应治理困境。

1.内容生产端:全流程风险管控与评价机制优化。电视剧舆情的风险源头往往深植于创作、制作、宣发等全流程各环节的决策之中。内容生产端的治理,既需要制作方将风险管控贯穿全周期,也需要行业层面优化评价机制,从根源上减少舆情滋生的土壤。

在风险管控层面,制作方应将舆情风险意识融入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在立项阶段,对剧本改编的潜在争议、主创团队的舆情背景及版权合规性进行前置评估;在拍摄制作阶段,对敏感内容尺度、演员戏份分配等易引发争议的事项进行审慎约定;在宣发阶段,将传播重心锚定于作品的艺术价值,避免过度炒作场外话题。这些措施的落实,有赖于制作方内部建立标准化的风险研判与应对流程,使风险管理成为项目运作的常规组成部分。

在粉丝引导层面,仍需艺人、平台、宣发、行业协会四个层面协同发力。艺人及其团队应以作品质量和专业素养为核心,从源头减少因个人品德引发的争议,以及资源分配等引发粉丝对立的诱因,主动引导粉丝关注作品本身而非场外竞争;平台应强化对粉丝聚集社区的规范管理,完善账号管理机制与社区规则,对煽动性、攻击性内容及时制止,同时在产品设计层面降低夸张化表达的传播激励;宣发策略应将重心回归剧集内容,视野由“场外”转向“场内”,引导公众讨论转向角色塑造、剧情价值等核心层面;行业协会则可发挥协调作用,通过理性发声呼吁等方式推动粉丝群体内部形成理性讨论的规范共识,引导不同圈层粉丝围绕优质作品的传播形成合力。

同时还要优化评价机制,通过指标的直观呈现来推动平台、制作方等各归其位。平台应在流量数据之外,将内容质量、社会影响、观众口碑等维度纳入综合评价框架,对口碑扎实但非流量型的优质作品给予合理的分发支持,同时加大对数据注水、恶意刷分行为的治理力度。制作方和投资方可建立以内容质量为核心的项目遴选机制,避免仅凭流量明星效应或短期热度立项,也需自觉规避数据造假、营销号炒作等浮躁手段。监管部门则可依托综合评价机制,引导与规范影视市场:一方面根据舆情研判,推动管理细则的动态调适与优化;另一方面借助政策激励,推动行业回归内容质量竞争,从而更好地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

2.平台治理端:算法优化与责任强化。平台是电视剧舆情生成与扩散的核心场域,也是长效治理机制的关键支点。当前平台治理总体呈现“指标驱动、底线管理”的运作范式,大量处于灰色地带的内容沿着“热度优先”的逻辑自然扩散,治理行为滞后于舆情演化。扭转这一被动局面,需在内容审核与算法机制两个层面同步发力。

对于用户围绕电视剧发布的评论、弹幕等互动内容,应健全人工审核与自动审核相结合的复合机制,细化审核标准,重点排查隐性对立、价值偏差等问题,避免局部争议因审核滞后演变为舆情事件。同时,在面对谐音、隐语等规避审核且难识别的内容时,应看到自动化识别技术的局限性,内容审核机制的完善是持续迭代的过程,需在实践中不断积累语境识别能力,逐步缩小规避审核的灰色空间。

在算法机制层面,应对照“清朗·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的要求,深入整治同质化推送、诱导沉迷等问题,推动算法机制从追逐流量热度向注重社会价值转型。具体而言,应提升榜单透明度,打击操纵榜单行为,推动平台在流量分发机制中内嵌价值导向维度,从算法逻辑的源头压缩舆情非理性演化的空间,避免平台商业利益逻辑与内容治理要求之间的持续摩擦演变为舆情扩散的漏洞。

3.协同治理端:跨部门联动与全周期管理。当前的电视剧舆情治理的注意力较多集中于剧集播出期,对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的系统性关注相对不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为回应上述矛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横向的跨部门协同与纵向的全周期管理,是协同治理端值得着力构建的制度框架体系。

在跨部门协同层面,理想的协同框架需统摄播出前、舆情发生中、事后复盘三个阶段。播出前,各方应力求实现风险信息的前置共享,对重点项目及可能存有潜在舆情风险的剧集提前研判,联合制定应对预案,将风险干预前置。舆情发生后,需确保不同主体之间信息畅通、响应同步,避免因条块分割导致应对迟滞。事后阶段,则应通过联合复盘持续优化协同流程,形成可迭代的治理经验积累。

在全周期管理层面,需将舆情管理的介入节点前置,贯穿立项筹备到播出收官的全过程。这一管理框架面向制作方、平台方与主管部门等多元主体,强调各环节在不同时间节点上的递进配合。具体而言,制作方在项目前期所做的风险自评,应顺畅传递至主管部门和平台方,为后续审查与监测提供依据;进入播出期,平台方的舆情监测数据持续积累,为收官阶段的联合复盘提供过程性支撑;播出结束后,则基于全周期留存的记录,系统评估应对效果并迭代优化。通过在立项审查、播出监测、收官评估等关键节点建立贯穿始终的信息沟通渠道,推动制作方的内部风控、平台的动态监测与主管部门的方向引导在时间轴上形成闭环,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前置的转变。

上述三个维度希冀共同构成一个以“引导优先、协同共治、全周期管理”为原则的有机治理框架。内容生产端的粉丝引导与评价重构,解决的是舆情动员端的失序;平台治理端的算法优化与责任强化,针对的是扩散机制的内在偏差;协同治理端的跨部门响应与全周期管理,则从制度层面实现横向联动与纵向覆盖。三者相互支撑,形成合力,方能实现电视剧舆情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前置的根本转变。

四、结语

电视剧舆情的生成与演化,是内容本体的争议触点、智能传播环境的放大机制与多元主体博弈交叠作用的结果。这决定了治理路径的基本取向:从内容生产、平台算法到制度协同,需要整体考量,而非局部修补。

就当前阶段而言,治理重心的前置是最为紧迫的方向性调整。无论是制作方将舆情风险研判纳入立项与制作全流程,还是推动跨部门协同机制覆盖播出全周期,其共同指向都是将治理介入从事后处置拉回到事前预判,从而在舆情尚未大规模发酵时形成有效干预。这一转变的实现,有赖于制作方内部风险流程的建立、平台算法逻辑的价值校正与各方协同机制的制度化落地,三者缺一不可。

从更长远的视角看,电视剧舆情生态能否得到根本改善,最终取决于内容质量能否在评价体系中重新占据主导地位。舆情背后涌动的,也是观众对更优质内容的深切期待;清朗网络空间、优化舆情环境,与文化内容及文化生态的提质本是一体两面。这既是网络文明建设在影视领域的具体落脚,也是当前治理路径所指向的长远目标。

来源|《传媒》2026年12期

来源:新京报传媒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