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小店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依法治理格局,推出三大举措。
一、推行社会治理工作“一二三四五六”小店模式
(一)强化一个引领,确保民调方向。
小店司法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县司法局党组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强化党群联动,依托镇党委、新村党总支、自然村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巷长、党员六级工作网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社会神经末梢,通过党的组织覆盖保障党的政治功能覆盖,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以指导人民调解为重点的各项司法所工作,确保包括人民调解在内的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健全两套机制,增强民调动能。
一是构筑三面“防火墙”调解联动机制。纵向聚合群众力量,在自然村设立调解小组,新村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镇级设立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与村自治组织一起构筑人民调解第一面“防火墙”。横向整合部门资源,加强人民调解网格建设,搞好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站、信访办、卫生院、村镇办、环保办、学校、人社所、交警队、派出所、商会的对接,建立援调、访调、医调、物调、环调、校调、裁调、交调、警调、商调等多调联动机制,特别是行调与裁调,构筑第二面“防火墙”。程序注重无缝衔接,加强与法庭对接,建设诉调对接机制,调解不成的走法律程序,形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闭环,构筑第三面“防火墙”。
二是构建“所村一体”机制。着眼“治未病、强预警、重自疗”,由村党支部带头、司法所支持、社会协同、全村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提升基层自我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降低解决矛盾纠纷的成本。每月25号为议事学习日,在完成党委政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然村对法律的实际需求,司法所做好订单式精准法律服务。组织党员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和治安巡逻。落实镇全科智慧网格化要求,提高村“两委”依法处理基层事务、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搭建三个平台,筑牢调解阵地。
一是镇级层面成立“和合”社会治理中心。与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建设,通过多中心合一运行,实现群众进中心找平台,有问题快解决。协调综治、信访、法庭及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和社会组织力量,进驻中心、集中办公,负有调解职能的行政部门,如派出所,应急中心、执法中队、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人社所、群团组织、商会调解组织、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农商行等部门单位采取轮驻和随叫随驻,“牵手”矛盾纠纷,助力就地解决。参与建设综治指挥平台,协调、指导、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依托人民调解工作在前、司法保障机制在后的递进式矛盾过滤体系,对口精准开展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调处。同时,将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其中。
二是新村层面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明确其统筹联动化解矛盾的职责定位,针对“因人”“因事”“因情”三类矛盾纠纷,统一登记受理后,根据纠纷性质、涉事范围及复杂程度,分级处置。简单纠纷交由村调解员、网格员处理;一般纠纷邀请镇中心直接委派人民调解员处理;跨新村、跨行业重大复杂纠纷、群体性纠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则由相关部门提前介入、集体研判、合力调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调解成功的纠纷,直接在镇中心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申请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三是村级层面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全镇聘请7名法律顾问,实行村调解员和法律顾问联席坐班制度,通过与群众唠家常的方式,了解社会问题、矛盾纠纷、诉求意愿等社情民意,从中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开展有针对性的预判预防。开展村法律顾问“五个一”行动,由村法律顾问对调解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一次调解实务现场指导,给村民上一次法治宣传教育课,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一次法律援助,为村“两委”提供一次专业法律意见。
(四)落实四项制度,优化调解环境。一是落实列席联席会议制度。司法所所长列席镇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积极参与镇行政决策过程,并充分发表意见,为决策把好法律关,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从源头上维护好、保障好、发展好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去年以来,先后列席镇党委政府工作会议62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68条。
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聚焦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府协议三个重点领域,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流程,明确审查范围标准,促进镇政府依法行政。拓展三个审查方向,即在镇级层面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新村和集体经济组织拓展延伸,指导村法律顾问为重大财务决策、村规民约制定修订、重大村级协议提供法律意见,着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去年以来,指导制定修订村规民约16个,向镇村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109份,并对以往缺失合同进行了完善。
三是落实行政复议联系员坐班制度。在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联系员,在“和合”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开设咨询窗口,保障基层群众不出镇就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从源头上防止行政争议“外溢”,畅通民情民意的合法表达渠道。今年已接受群众行政复议咨询6起。
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协调将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第二协作区工作室设置在镇“和合”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聘请3位社会监督员,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参与乡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让老百姓通过实实在在的行政执法活动,感受法治尊严,增强法治意识。
(五)把准五个切口,提升调解质效。
一是围绕基层自治把准切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一约二团三会四公开”特色工作载体。“一约”即修订完成村规民约,“二团”即成立道德评议团、公共法律服务团,“三会”即成立村民议事会、村民监事会、移风易俗促进会,“四公开”即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有效助推新村、自然村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不断提升基层群众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自觉性。
二是围绕基层法治把准切口。以建设“和合小店”为抓手,深入开展“宣、调、帮、促”四位一体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培养“法德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每月20号召开调解员例会,送法普法到村民,强化群众法治意识。
三是围绕法德结合把准切口。注重德治教化作用,积极参与“创新小店”“活力小店”“信用小店”“法治小店”“幸福小店”建设,德润人心,教化群众,减少矛盾,增进和谐。积极参与滨水公园建设,将法治、德治元素有机溶入公园配套设施,形成了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广场、应急文化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体育广场“五位一体”的法德教育阵地。
四是把握智治“切口”。织密镇、新村、自然村、组、巷、户六级防护网,按照户入巷群、巷入组群、组入网格群、网格入村群、村入新村群、新村群主入镇群要求和标准,查漏补缺,做到户户入群,群群相连。利用六级微信群矩阵,宣传政策法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纾解老百姓的烦心事。
五是把握心治“切口”。以健全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为契机,将心理健康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在“和合”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设立心理服务室,在新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大嫂调解中心心理咨询室,在自然村公共法律服务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引导群众树立心理健康意识,营造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拓展六个渠道,激发民调活力。
1、构筑特色民调渠道。
一是网格化+大嫂调解。发挥农村大嫂耐心、细致、亲和力强的优势,在全镇设立1个镇级家事调解室、9个新村家事调解室、62个自然村群众说话室,对赡养、抚养、继承、婚姻等各类家庭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二是网格化+夕阳红调解。发挥退休老干部人脉熟、情况熟、资历老、威望高的优势,在每个自然村公共法律服务室成立“夕阳红调解室”,动员和组织退休老干部参与到人民调解中,调事说事,以案释法,为家乡和谐稳定贡献余热。
三是网格化+老兵调解。发挥革命老区深厚的军民鱼水关系优势,弘扬拥军爱民传统,联合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在“和合”中心成立“老兵调解室”,整合退役军人资源,选拔优秀退役军人担任调解员,针对涉及现役和退役军人的矛盾纠纷,开展调处化解工作。
2、筑强法德并举渠道。
坚持“统一组织、多方共育,统一规划、稳步推进,统一标准、分类培育,统一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实施“网格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开展“法德十进”活动,为每户培育一名法德明白人,形成“骨干带全家、家家讲德法”的局面,提升社会基本单元——家庭的道德法律素养。指导推动每个村建一处法德文化阵地、一处法德讲堂,评一次守法弘德典型,着力打造德法同行的文化生态,推进“法德小镇”建设,滋养良好的民风乡风,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
3、广铺百姓说事渠道。
在每个自然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立百姓说事点,通过村网格员、大嫂调解员等与群众唠家常的方式,了解群众真实想法,摸清社情民意实底,为预防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
4、畅通多调联动渠道。
利用“12345”热线、镇长热线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依托“和合”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分类处理,坚持人民调解走在前,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专调解配套紧跟,推动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全面提速。
5、连接“三治”结合渠道。
紧扣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突出人民调解的自治特性,将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作为完善乡村自治善治的重要任务,推出“公共法律服务、理论宣讲服务、政策宣传服务、文明践行服务、移风易俗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健康关爱服务、文明惠农服务、家庭教育服务、扶贫济困服务”等十大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一网揽尽”,寓治理与服务之中,通过主动有效的治理,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6、对接乡村振兴渠道。
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新要求,将人民调解作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大力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在社会治理网格全部配备调解信息员,实现对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预防、第一时间调处化解。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调整人民调解工作重点,不断拓宽调解服务领域,深化调解服务内容,以调释法,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打造“六纵六横”法治建设体系。
纵向治理上,镇成立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镇党政工作机构配备法治联络员、新村配备法治副书记、村居配备网格服务员、设置村民法治活动小组、每小组又分设多个街巷管家。横向治理上,在镇直机关事业单位配备法洽监督员,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卫生院配备法治副院长,企业配备企业法治副经理,行业(组织)配备法治联络员,由司法所、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自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应急中心及法律顾问等组成讲师团,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
三、创建法治建设20个亮点
1、网格化+红色细胞工程
加强镇党委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强化党群联动,建立镇党委、新村党总支、自然村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巷长、党员六级工作网络。建全活动日,定责任网格、定巷长、定联系户“三定”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探索基层治理: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心治、信治“七治融合”模式,实现网格化管理“一抓到底”。
“网格化治理”格局正是打造“共建模式、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具体体现。通过网格化治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既降低了社会治理的成本,也有效避免了社会矛盾极端化。
2、网格化+美丽庭院细胞工程
落实习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指示精神,依托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从整齐美、洁净美、绿化美、人文美为目标,从居室美、家庭美、厕所美、家风美、街巷美为创建标准,深入开展美丽庭院细胞工程,实现镇域治理多主体参与、全方位提升。
3、网格化+领头雁
深化全面依法治镇工作,不断推进“六纵六横”法治建设体系,党委书记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打造法治小店提供良好法治氛围。实行网格管理精细服务模式,划分法德共建网格,由党支部“领头雁”、党员服务队、群众联络队、党员培养对象、村民为主体设立“网格服务员”,组成法德网格共建队伍;建设法德公园、法德讲堂、法德联络室等共建载体;实行“五民工作法”(察民情、听民声、顺民意、提民质、聚民心)通过网格服务员(调解员)每月全网格覆盖走访、每周特殊群体走访、充分听取诉求,了解个户现状,走深入群众,问需问计的基层之路。
4、网格化+老支书调解。
创新调解工作,根据辖区内内实际情况及需求,在全镇9个新村设立了老支书调解委员会并成立老支书调解室与老支书工作室并用。这一做法不仅为老支书提供了发挥余热的平台与机会,也为很多有诉求的村民找到了让他们信服的、有亲近感的“和事佬”。
5、网格化+法德明白人建设工程
依托“全科智慧网格”,按照统一组织、多方共育,统一规划、稳步推进,统一标准、分类培育和统一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建全网格化“一户一法德明白人”培育体系。其目标是每户培养一名法德明白人,定位是尊法守法,心中有法,遇事找法。镇、新村、自然村“法德明白人”骨干定位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德明白人”具有带动家庭辐射群众的功能,在农村依法治理中发挥重要的支点作用。
6、网格化+雪亮工程
依托“全科智慧网格”,借助雪亮工程监控平台成立镇管理智慧化指挥中心,由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信访办、交警队、环卫所七个部门人员组成。以小店镇为例,现全镇共安装700多个摄像头,分布于镇、新村、村、街、巷五级网格。采取两种流程,一是自上而下,即由管理指挥中心,值班人员通过监控屏幕,随时报告发现问题。二是自下而上由各网格员日常巡查,以及群众积极参入、发现问题,通过“平安莒县”手机APP信息上报功能上传信息,都由指挥中心专用电话下达指令,由机关职能部门负责解决,问题解决后反馈发现问题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这样通过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利用好雪亮工程平台,真正做到“网”尽百姓事。
7、网格化+123镇长热线
小店镇设立123镇长热线受理中心,统一管理群众有关民生咨询、求助、建议、批评、投诉、举报等事项,再依托网格管理分类处理、限时办结、督办回访、办结归档,有效架起来了党群沟通和谐的桥梁,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服务群众一“网”情深。
8、网格化+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基层治理中的一支活跃力量,也使潜在有待进一步开发的力量,根据根据小店新时代文明实践实际,成立了小店镇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并且创新十大特色志愿服务项目,每自然村设队长1名,项目负责人10名,负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安排,对人员物资进行合理配置,并进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助推社会治理“一网揽尽”。
9、网格化+百姓说事点
依托全科智慧网格,在全镇62个自然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立百姓说事点,通过村调解员(大嫂调解员)与群众“唠家常”的方式,把听到、看到的社会问题、矛盾纠纷诉求意愿等社情民意在“点”上反映出来,开创了真实反映社情民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模式。
10、网格化+大嫂调解
小店镇大嫂调解员分布在一个镇级家事调解室、9个新村家事调解室、62个自然村群众说话室(公共法律服务点)参入全科网格化管理,是全科网格化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抓住妇联组织的特点,充分发挥了妇女耐心、细致、亲和力强的优势,对家庭成员间的赡养、抚养、继承、婚姻等各类家庭矛盾纠纷进行调解。我们创新了“五个一”家事调解模式,并且从七个方面开辟了大嫂调解善治新路径。大嫂调解“流”走了衙门作风、“动”起了为民执政理念、“调”来了群众爱戴之情、“解”开了干群疏远之结,成为化解源头矛盾,谋求社会和谐的“调和剂”。“大嫂调解员”以邻里大嫂而不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参入到纠纷解决,在传统邻里关系和社会法治中间找到平衡点,有力地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稳定。
同时组织全镇妇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做好大嫂调解工作。
11、网格化+法律顾问
推进全镇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全镇聘请10名法律顾问,实行“网格化+法律顾问”机制,为法律顾问施展才能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又推动了网格员工作提档升级,补上了传统调解专业不足的能力短板。村法律顾问实施“五个一”活动,对自然村网格员(调解员)开展一次业务指导,包括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登记、材料归档等;组织村网格员将调解搬到田间地头和纠纷现场,变“坐堂”调解为上门调解,实现了群众“吹哨”,调解“报道”,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每年选取与村民生产生活以及治安状况相关的法律法规,给村民上一次法治宣传教育课或以案释法;主动为符合援助的困难群众提供一次法律援助;为推进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三资”私自占用、降低承包、承包期过长及承包合同不规范、承包费长期拖欠等突出领域,为村(新村)两委提供一次专业的法律意见。
12、网格化+涉消调解
小店镇把涉消调解摆在重要位置,要求消防、司法所、应急办联合把控涉及消防事务的重要领域、重要问题和重要人群,积极探索新时代消防安全联合治理的有效途径,发挥群众参入社会事务能力,试点开展了消司联调工作。在消防站设立了红心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德治教育基地、信息中心、心理咨询室、调解室并设立小店镇涉消事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小店镇探索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心治、信治“七治融合”的缩影。把涉及消防事务的调处工作辐射到新村、自然村、组、巷、各网格,充分发挥了群众自治的优势,准确把握涉消矛盾纠纷的源头、成因和特点,积极有效地组织开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13、网格化+诉前调解
习总书记提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推动多元纠纷化解体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依托“全科智慧网格”,引导诉前调解:法庭在当事人立案时,根据纠纷类型和案件情况,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向当事人介绍调解机制的特点、程序、优势及与诉讼的区别,引导当事人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司法所在法庭设调解室,及时调解法庭诉前引导调解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的,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司法确认的,可以共同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网格内各自然村调解小组、新村人民调解调委会调解不成功的,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案件,由司法所将案件移交法庭立案审理,实行闭环调处流程。
14、网格化+警司联调
依托全科智慧网格,向前一步解决问题,建立“警司联动”机制。建立“1+N”警司联调运行机制:“1”就是建立一个镇级警司联调中心,“N”就是设立若干个自然村警司联调工作站(现每个新村已建立一个,共9个),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力量,使警司联调工作走上规范化运行轨道。借助五级网格,通过警司联调的推进,实现公安公信力、司法调解力和群众力量的高度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既有效解决派出所纠纷案件繁多、民警出警负担繁重的困难,同时也实现人民调解窗口的前移,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实现了最大程度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15、网格化+访调对接
依托全科智慧网格,实行信息互通和委托转交的对接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处理的效率。一种方式是信息互通。网格员在工作中发现有信访案件或者当事人有信访苗头的,及时通知信访办。同样信访办在工作过程中若发现有关人民调解的案件,通知镇调委会主动介入予以处理。另一种方式“是委托转交”。调委会受理到属于信访部门管辖的案件以后,及时移送信访办,由信访部门按《信访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信访办受理中发现可调案件的,可委托或邀请镇调委会现场参与调解,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处理的效率。
16、网格化+两代表一委员调解
在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成立的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室”,其工作职责是:服务群众、掌控舆情、化解矛盾、促进发展,主要处理干群之间的矛盾纠纷。
17、网格化+老兵调解
小店镇党委政府,把脉近几年军人维权,信访等案件,依托全科智慧网格,要求司法所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联合,在司法所成立“老兵调解室”,不仅调解普通百姓之间的纠纷,也是退伍老兵的“维权之家”。紧扣“军民一家亲,战友心连心”情感纽带,先“暖心”后“息心”,提高退役老兵的政策认同感和身心归属感。充分发挥老兵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光荣传统,通过整合老兵资源,由“单兵作战”变“协同作战”,构建起基层矛盾纠纷的“防火墙”和“减压阀”。
18、网格化+行政调解
小店镇把行政调解摆在重要位置,与执法中队、应急办、资源办、民政、人社等行政部门联合主持,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调处民事纠纷或争议最终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同时依托镇非诉讼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自然村公共法律服务点,重点完善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创新建立援调、访调医调、物调、环调、校调、裁调、交调、商调等多调链接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与仲栽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街接、形成矛盾化解的合力,特别是畅通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的街接渠道。
19、网格化+夕阳红调解
成立“夕阳红调解室”:在个自然村公共法律服务室成立以退休老干部为主的保障老年人维权方面的“夕阳红调解室”,主要调事、说事、以案释法。
20、网格化+公益诉讼
依托全科智慧网格:建立“网格化+公益诉讼”合作模式,通过整合基层网格员队伍“千里眼”“顺风耳”的信息优势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优势,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基层下沉,向网格延伸,实现信息共享、办案互助、工作互通、社会共治,打通公益诉讼与网格化互益共进新模式,打开公共利益保护和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