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迈出重要一步。《规定》通过科学界定权责边界、严格规范履职行为、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为基层“微权力”运行构筑了严密的制度防线。《规定》的出台不仅是对“蝇贪蚁腐”的精准打击,更是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制度保障,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以制度建设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战略谋划。

  厘清“微权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农村基层干部作为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执行者,其权力行使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曾几何时,由于制度约束存在“牛栏关猫式”的监管漏洞,基层治理中虚报冒领惠农补贴、优亲厚友分配集体资源等“微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要打通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的“末梢梗阻”,必须构建起权责明晰、监督有效的制度体系。通过建立“负面清单”厘清权力边界,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造可倒查的全流程监督链条,让“微权力”在阳光监督下规范运行。为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提质增速注入廉洁动能,更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三农”篇章夯基垒台、立柱架梁。

  扎紧“制度篱笆”,使监督在最末梢见效。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大量增加,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让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迷了眼睛、栽了跟头”。虽然在村级组织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但基层监督常陷“熟人社会困局”——村务监督者与村干部利益交织,导致“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规定》聚焦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风险,主要从充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完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报备制度、整合运用监督力量五个方面予以细化完善,形成有力有效的监管体系。这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的监督生态,既划清“高压线”,也激活“探照灯”,使监督在最末梢见效。

  培育“廉洁土壤”,促新风在乡村间扎根。廉洁履职不仅是“紧箍咒”,更是“导航仪”。农村基层干部虽然“官”小,但手中掌握的都是与农民生计息息相关的硬权力,如果用权任性,必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规定》跳出“以惩代管”的旧思路,以“教育+激励+文化”三重机制,推动教育培训制度化,将党纪法规、廉洁文化纳入基层干部必修课,筑牢思想防线;考核激励具体化,明确廉洁表现与绩效报酬、评优晋升直接挂钩,树立“干净干事”的鲜明导向;将廉洁建设与乡风文明深度融合,要求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党风带民风、以清廉润乡土。让“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廉洁基因以新形态扎根乡村土壤。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基层治理进入“制度精密化”时代。它不仅是遏制“微腐败”的利器,更是乡村振兴的“稳定器”。当每一份“微权力”都在制度轨道上规范运行,当每一个村庄都在监督网络中高效运转,“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愿景必将加速照进现实。

  (通讯员:蔡林)



审核:何芳 贾晶晶
校对:米果 晓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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