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微露,山东临沂市兰山区问文泗公路上,执勤民警已经到岗。一块写着“车身广告合规张贴指引”的宣传展板立在路边,不时有过往司机放慢车速,摇下车窗询问几句。
“师傅,您这后窗贴的物流平台二维码,把视线挡了一大半。”民警拦下一辆贴有货拉拉广告的厢式货车,语气平和地指了指车尾。司机王师傅下车一看,自己也吃了一惊——二维码几乎覆盖了整个后窗玻璃。民警递上一份《车身广告合规张贴指引》,耐心解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机动车粘贴车身广告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后窗是观察后方来车的重要视野,全挡住了,变道、倒车都危险。”
王师傅连连点头,当场动手撕下了后车窗的车贴。“以前光想着给货拉拉公司做宣传,没想到有这么大隐患。”民警帮他一起清理残胶,临走时叮嘱:“车身粘贴物流平台标识可以,但不能遮挡车窗、号牌和灯光。建议您回去再自查一下侧窗和灯光位置。”

民警现场查处清理违规车贴
在执法现场看到,网络平台的货车是此次整治的“重灾区”。不仅是厢式货车,甚至是客运面包车都进行了大面积的广告张贴。除了两侧车身,甚至是后备箱都被遮挡的严严实实,远远超出了《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车身广告不能车身面积超过30%的要求。不仅对自身行车安全造成了隐患,花花绿绿的移动广告也会影响其他驾驶员的视线注意力,产生更大的风险。
据了解,本次临沂交管部门集中治理就是重点针对以下情形:车身广告或车贴遮挡前后挡风玻璃、车窗,影响驾驶员视线;广告或车贴遮挡车辆灯光、号牌、后视镜等关键部位;车身广告面积过大,影响车辆原有外观识别;以及擅自改变车身主体颜色未按规定备案等行为。
与此同时,私家车违规张贴车辆广告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在通达路与北园路交叉口,一辆私家车引起民警注意——车身侧面贴满了某餐饮品牌的广告,几乎覆盖了半个车身,车辆原有的颜色和标识很难辨认。民警示意靠边停车后,车主李女士有些紧张:“我这广告贴了好几个月了,没人说过不行啊。”民警微笑着解释:“车身广告面积过大,影响车辆原有外观识别,也属于治理范围。另外,如果改变车身主体颜色,还需要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李女士恍然大悟,表示会尽快联系广告公司清理。

一些车主将广告随意贴在车身上
“集中治理不等于‘一罚了之’。”现场带队民警介绍,对于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为主,不予行政处罚。对于已主动整改、配合执法的驾驶人,依法予以从轻或免予处罚。“我们更希望车主和驾驶人自己认识到问题、主动改正。”
临沂是全国著名的“物流之都”,货车司机群体庞大。在现场看到,不少货车车身都贴有物流平台标识。北城新区大队特别提醒货车司机:轻微违规、首次违法的,依法予以警告教育,不予罚款。建议广大货车司机提前自查整改,避免因车贴问题影响正常运营。

一位刚接受完劝导的货车司机感慨:“以前真没把车贴当回事,平台让贴就贴了,没考虑这是违规行为。今天交警这么一讲,才知道我们驾驶员不仅免费给平台做了广告,还造成了行车风险。回去我就把车上那些乱七八糟的贴纸都清理干净。”
让每一辆车都“看得清、看得远”——这不仅是交管部门的治理目标,更是每一位驾驶人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责任。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刚刚开始,兰山区交管部门将继续坚持“严格执法、亲情服务”的理念,在依法整治的同时体现善意文明执法的温。(任帅)
审核:王峰 郭江涛 石贵明
校对:小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