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汉关泓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有资产处置要求,现对公司所持有的对新安县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五千万元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拍卖处置的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如对应收账款债权资产处置持有异议,请书面向新安县汉关泓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反映,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9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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