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丰富多彩的文艺佳作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带动文化领域“消费升级”,成为耀眼的消费热点、经济亮点和增长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新和丰富消费场景”“释放文化、旅游、体育等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提出要打造文旅体育消费新场景,培育文娱旅游等新的消费增长点。文艺消费无疑是其中重要内容。应把文艺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与新消费有机融合,不断放大文艺消费对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增长的“乘数效应”。
培育文艺新业态 激活文艺消费新动能
基于分化、融合、跨界、整合而出现的新业态,其背后往往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产业迭代升级以及消费需求新变。顺应当下及未来消费需求多元、科技日新月异、行业跨界融合的发展新趋势,推进文艺与商业、产业、城市、乡村深度融合,培育文艺新业态成为多业发展的“增效器”。
积极发展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兴业态。数字经济背景下,文艺消费呈现出数字化、个性化、共创式、体验式的意味与特征,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正日益深入艺术实践与体验升级的中心地带,成为吸引年轻消费者、激发消费新活力的极佳路径。应秉持艺术特别是先锋艺术的探索精神和前沿意识,打造交互艺术、数字国潮、AIGC等多种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艺术作品,铺架立体化多感官沉浸式美感体验项目,推动实现文艺消费从样态到业态乃至生态的裂变升级。
着力推广“演艺+”融合发展新业态。演艺产业是文艺领域核心板块,也是实现文旅融合的最佳依托。当前演出市场持续火热,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注重精神享受和情绪价值,愿意“为一场演出奔赴一座城”,进而带动“吃住行游购娱”链条式的消费增长。在产业融合发展大趋势下,要把握好“演艺+旅游”“演艺+数字经济”等跨界产业新风向。一是打造多样化、主题性、特色类演艺产品,以供给侧升级激发文艺消费潜力;二是优化大型营业性演出、音乐节等审批流程,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参与度,出台常态化扶持政策,通过政策赋能加速多元业态创新。
增强文艺供给 焕发文艺消费新活力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文艺的商品生产、消费机制并不改变文艺的本质”,文艺自身所具备的审美性、思想性、精神享受性始终是文艺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要素。顺应市场需求,打造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兼备、市场口碑和社会反响均好的精品力作。
聚焦高品质文艺作品创生与供给。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勾画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与火热生活,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叫好又叫座”的文艺佳作;注重开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矿藏和深厚内涵,创作中注重体现人民审美要求、彰显中华传统美学精神;加大海外优质文化产品引进力度,既要以原版引进或本土化改编的方式引进优质的海外内容,也要学习其较为完善的创作生产机制和成熟的创作生态,丰富百姓“文艺餐桌”的同时激励本土原创作品蓬勃发展。总之,通过高质量文艺作品撬动文艺消费热情,以消费需求激励更多高品质文艺创作,实现文艺生产消费良性循环。
优化文艺创作主体结构。文艺创作主体是市场中坚力量。要注重激发国有文艺院团内生动力,健全完善创演机制;增强民营文艺院团中小型艺术作品创生能力,以小型音乐剧、小型特色音乐会等小作品激活大市场;充分发挥“文艺两新”在新时代文艺实践中的特殊作为,为广大“文艺两新”工作者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此外,要引导境外资本在国内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探索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改革举措与演艺市场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逐步扩大新时代文艺开放发展。
丰富多元场景 拓展文艺消费新空间
文艺消费既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同时关联百姓文化生活。当前,纸质阅读、剧院观影等线下传统形式的文艺消费多种多样,云展览、云演艺、网络文学、数字音乐等线上文艺消费更是蓬勃发展。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成为文艺消费进一步融入生活的有力见证,带来日常生活审美化。要以全场景、多元化的消费模式拓宽文艺消费空间,促进数字经济时代文艺消费市场的发展。
完善多元化、嵌入式线下文艺消费新场景。一是打造形态各异、精彩纷呈的演艺新空间。要打破对传统剧场、传统舞台表演模式的定义,在商业中心、写字楼、胡同街巷等空间新设一批体量小、业态新、体验好的特色微剧场,创新设计更具互动感和参与感的剧目内容,推动新空间与周边业态同频共振、与百姓生活深度融合,打造共创共融的“戏剧+”消费体验新场景。二是在传统商业综合体、景区、实体书店等场所引入场景化的小型文艺活动。例如,在购物中心举办艺术展、主题音乐会等文艺活动,既能有效地引流聚客,延长消费者的停留时间,又能扩大艺术传播覆盖面,增加艺术走入生活的机会,进一步挖掘文艺消费的潜在群体。
打造交互式、体验式线上文艺消费场景。艺术与科技的创新融合带来了全时空、跨终端、超链接、移动化的艺术传播渠道,用户在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重要技术的支持下获得了更加便捷、新颖的文艺消费体验。要看到线上文艺消费场景的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积极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文艺消费新模式。一是集成运用各类先进适用技术,支持各类文艺团体、艺术展馆、文娱场所将创作、生产和传播等向云上拓展,加强在内容生产、智慧服务、定制产品、体验付费等环节的关键技术研发。二是持续推进“双演融合”。要把演艺数字化发展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提供更多特色化、个性化、多样化的优质演播内容,培养既懂艺术创作又懂数字技术应用的复合型演艺人才,探索文艺院团与直播平台深度合作、互利双赢的新运营形式,从管理理念、专项政策等层面推动发展。同时还要充分用好用活各类社交媒体,实现观众的裂变式增长,开拓更大的市场空间。
[作者简介]祁文辉,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主任、教授;马亚敏,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讲师、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在读博士研究生。
审核:赵明星 付强
校对:米果 晓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