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是多民族聚居区,自古以来,匈奴、鲜卑、突厥、契丹、女真、蒙古等多个民族在此繁衍生息、交相辉映,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推动中华文明多元发展、一体演进,为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在起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少数民族中,拓跋鲜卑族极具代表性。其发祥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鲜卑山,其中内蒙古段涵盖呼伦贝尔、呼和浩特、兴安盟、赤峰、乌兰察布等多个盟市,是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文化载体,更是阐释“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共同体理念的重要历史素材。

  呼伦贝尔市作为拓跋鲜卑族发祥地,率先发力、主动作为,成为全区拓跋鲜卑“融合之路”品牌(以下简称“融合之路”)打造的核心承载地和实践标杆,带动全区形成“核心引领、多点联动、跨区协同”的文旅发展新格局,推动“融合之路”成为继中国“丝绸之路”“万里茶道”之后,又一承载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的重大历史文化题材之路。

  特别是呼伦贝尔市深度挖掘拓跋鲜卑迁徙文化中蕴含的民族团结内涵,主动联动区内外城市,率先与洛阳市、大同市文旅部门签署合作协议,携手共推“融合之路”文旅品牌建设及产业互通发展,累计联动开展品牌推介活动15次,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同时,精心推出“融合之路”自驾游线路及配套路书,成功串联内蒙古段及区外沿线近200处文物点、50余个核心景区,同步设立主题打卡点、标准化标识牌,实现文旅资源一体化串联,让游客在游览中感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厚植民族团结情怀。

  2026年1月19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等联合主办的“行融合之路绘发展蓝图”自治区级“融合之路”文旅品牌传播活动成功举办,同步开展“百车会师”冰雪自驾活动。内蒙古自治区7个盟市与山西省大同市、河南省洛阳市共9个地市,共同签署《“融合之路”文旅品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专项协议,标志着“融合之路”沿线文旅资源一体化协同发展迈入实质推进阶段。

  随着“融合之路”文旅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其历史文化内涵与区域协同价值不断提升,在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作用愈发凸显。

  “融合之路”品牌打造以来,已有效带动内蒙古东部地区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仅呼伦贝尔市2025年就实现全域接待游客3682万人次,国内旅游总花费达到640亿元,辐射带动全区相关盟市文旅消费增长,助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优势。

  目前,“融合之路”已从自治区重点打造的的特色文旅IP,逐步向全国著名文旅品牌稳步迈进,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推动边疆民族地区文旅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要抓手,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针对冬季文旅产业发展,市政府开展现场调研督导


  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提升“融合之路”文旅品牌影响力、凝聚力和辐射力,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提升品牌层级,建设国家级示范平台。

  建议国家民委和文化和旅游部牵头,统筹协调中央宣传部、文史馆等相关部门,将“融合之路”文旅品牌打造成为国家级文旅民族团结融合标杆品牌。立足“融合之路”承载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内涵,将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贯穿品牌打造全过程,完善品牌建设顶层设计,整合沿线文旅资源,打造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特色文旅IP,使其成为传播民族团结理念、展示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重要窗口,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要求落地生根。

  二是强化项目支撑,推进遗产保护与申遗储备。

  建议由文化和旅游部牵头,联合河南省、山西省共同推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相关规定,借助“融合之路”线路上云冈石窟、龙门石窟等世界文化遗产资源优势,推动将盛乐古城至鄂伦春旗嘎仙洞“融合之路”沿线遗址考古发掘、研究项目,申报为国家“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试点项目”,将此系列文化遗产列入申遗储备库。通过加强沿线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深入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脉络,打造兼具历史底蕴与时代特色的民族团结文旅精品线路,引导各族群众在文化体验中增强“五个认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文化支撑。
审核:邢自强 贾晶晶
校对:米果 晓符 小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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